前10个月,已对49名市(厅)级干部给予党政纪处分 发布时间: 2015-11-17 08:21
11月13日,记者从省纪委了解到,省纪委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对触犯纪律底线的党员干部严肃查处,正确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管住党员干部,让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让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前10个月,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已对49名市(厅)级干部、382名县处级干部给予党政纪处分;查处不作为、不担当问题151个,给予组织处理和党政纪处分221人;因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问责责任人688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22个,给予党政纪处分423人,省纪委向社会通报案例71起。
除此之外,加强对干部的批评警示。目前,我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已对8800名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其中对省管干部诫勉谈话和函询233人(次),对1394人(次)省委拟提拔重用干部廉政审查,其中67人(次)建议暂缓提拔任用。截至目前,各级党委、政府、人大、政协“一把手”已收到廉政提醒信530余封;全省来自不同层次、不同行业、不同领域的数十万党员干部接受了案例警示教育。
深入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腐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整治党员干部作风问题仍将是监督执纪问责的切入点和重要工作。一方面,将群众监督、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和舆论监督相整合,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重点查处小官巨贪、吃拿卡要、“雁过拔毛”式腐败;另一方面,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纪委将充分利用问题线索共享和查处反馈平台,强化群众监督作用,推动监督执纪问责。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颁布后,省纪委将根据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6类“负面清单”,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让纪律严起来、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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