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纪委副书记、综合监察室和审查调查室主任职责
1.在纪委书记(监察专员)领导下主持纪检监察工作;
2.负责制定纪检监察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审核报告、材料等;
3.负责召开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科室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和检查工作;
4.领导并组织实施对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的教育宣传、日常监督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参与监督学校重大事项;
5.负责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直接查办案件的审查调查审理工作,组织纪委工作人员开展调查研究;
6.负责纪委干部管理,加强纪检干部队伍自身建设;
7.完成上级有关部门、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综合监察室职责
1.日常综合
主要负责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日常运转:
(1)负责筹备组织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有关会议活动;负责起草、上报工作总结、计划、报告和简报等有关文件文稿;组织起草、修订及废止纪检监察工作规章制度;负责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文件收发、流转和登记;
(2)负责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的印章、财务和资产管理;负责书报杂志、宣传资料等征订发放;
(3)协助学校党委对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进行形势分析、政策研究,对学校党员和监察对象进行党风廉政和遵纪守法教育;协助党委对学校政治生态情况调研、分析和研判,并有针对性地开展示范和警示教育;
(4)负责学校纪检监察网站、信息平台等媒体建设,及时更新纪检信息、发布新闻,做好网络宣传工作;
(5)负责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的档案建设和管理;
(6)负责对学校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督促检查工作部署落实情况;
(7)负责协调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与学校其他单位、部门之间的工作;
2.监督检查
主要履行依纪依法监督的职责:
(8)负责监督检查学校党员和监察对象遵纪守法情况;
(9)负责监督检查学校各级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问责;
(10)负责开展各类监督检查工作,向监督对象所在部门、单位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监察建议;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审查调查室职责
1.审查调查
主要履行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
(1)负责受理对学校党委管理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及监察对象涉嫌违纪或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的信访举报;
(2)负责信访件、问题线索登记、上报、归档和保管;承办党员涉嫌违纪或监察对象职务违法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负责对初步核实和审查调查中发现问题的部门、单位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监察建议;
(3)负责谈话室管理,做好谈话安全工作;
(4)负责受理纪检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复审;
(5)负责出具廉政意见回复函;
(6)负责审查调查资料的整理归档。
2.案件审理
主要履行案件审理及监督跟踪职责:
(7)负责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立案审查调查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案件的初步审理,并向上级纪委监委进行请示汇报,做好案件审理的有关工作;
(8)承办党员对校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监察对象对监察专员办公室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等;
(9)负责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的跟踪监督,案后回访、总结、通报和案发单位的整改督促等工作;
(10)负责案件审理资料的整理归档;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